2012年3月18日星期日

生活中文解碼(四)-「驕傲」一點都不值得驕傲














最近一股「林瘋」吹襲全球, 這位年輕的球員迅速崛起, 由毫不知名到一夜成名, 背後有著不簡單的故事. 而其辛酸的艱苦經歷, 也開始被全球傳媒廣泛報道.


然而, 報章的標題不乏「台灣的驕傲」、「華人的驕傲」等字眼;但其實,「驕傲」一點都不值得驕傲。



不知從何時起, 人們把「驕傲」當作褒義詞用, 兒子考試成績彪炳稱作「家中的驕傲」, 香港運動員為港爭光也稱作「港人的驕傲」;大家都把「你不要太驕傲」的「驕傲」的貶義忘得一乾二淨。


「驕傲」一詞的意思是「傲慢自大而輕視他人」, 近義詞有「高慢」、「高傲」、「驕橫」、「自大」等等,絕無任何褒義或有半點褒義的近義詞。


而出現誤把「驕傲」當作褒義詞的原因, 大概是因為直譯英文的「Proud of」, 而英文中「Proud of」同樣包含貶義的「驕傲」和褒義的「為...而自豪」兩重意思, 因此人們在中文中也依樣葫蘆, 以為「驕傲」同樣含貶義和褒義. 但中文的「驕傲」絕對只有貶義, 並無褒義. 如要更正, 應用「港人的自豪」、「港人的光榮」、「港人之光」等等.


請大家謹記, 不要再把一些為光爭光的人當作驕傲的人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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